法律问答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还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3-12-29 18: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效。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期后,欠条的内容本身是有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欠条到法院起诉,但是丧失了胜诉权,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的,不受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过了诉讼时效后还有效。但是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则债权人一般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追回欠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如果欠条是当事人依法出具的,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还有效,但是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则债权人一般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追回欠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