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弟弟是搞运输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拉了两车垃圾,并随意倒掉了,后所拉之物被定为化学污染物,公安把他拘留了。现在都4个多月了还不放人,说要交垃圾处理费30万,不然就判刑,请问这能构成环境污染罪吗?公安要的这些钱合理吗?

刑事辩护
2019-06-25 20:17: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拘留,一般还要判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解决的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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