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腿肚挤压伤严重,腓骨骨折,保守治疗,现月工资一万二左右。怎么赔偿,赔偿能有多少。谢谢!

工伤索赔
2023-12-29 19:0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法律分析: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交通食宿费。
    3.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4.按照伤残等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 -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对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一侧眼球摘除可构成工伤六级。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0.1或视野≤24%(或半径≤15°)的,可构成三级工伤。至于工伤待遇,要在认定工伤,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工伤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你的情况可能是工伤六级,也可能是工伤三级,六级与三级工伤的待遇相差较大,现在也不好计算。你可以查看《工伤保险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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