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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离婚公证书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2-29 19: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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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离婚协议及其复印件。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依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材料是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交给民政局的: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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