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后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

保险赔偿
2023-12-29 21: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按下列步骤来起诉保险公司:
    1、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保险公司为被告;
    2、法院对该起诉进行受理并进行立案;
    3、立案之后,依法通知被告以及原告;
    4、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这个是正常现象。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都是起诉到法院解决的。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伤者起诉时尽管是想起诉保险公司,但真正起诉时肇事者仍然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这个起诉你不用担心,只要你的车辆投保了常说的全险,那么赔偿款基本都是保险公司公司出,法院判决也是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你有需要提供的证据,那么在法庭审理的时候就要拿出来,说明情况,提交证据,法院审理后如果彩信了你的证据,证明你没有过错,那就会判决非保险公司承担本次的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这个没什么的,正常现象。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都是起诉到法院解决的。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伤者起诉时尽管是想起诉保险公司,但真正起诉时肇事者仍然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这个起诉你不用担心,只要你的车辆投保了常说的全险,那么赔偿款基本都是保险公司公司出,法院判决也是判决保险公司赔偿。
    你有需要提供的证据,那么在法庭审理的时候就要拿出来,说明情况,提交证据,法院审理后如果彩信了你的证据,证明你没有过错,那就会判决非保险公司承担本次的诉讼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