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明吗?

起诉离婚
2023-12-30 01: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分居证明。是法院判决离婚考虑的要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破裂就判决离婚。如果分居证明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可以提交,否则就不用提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分居的证明方式是:提供双方分居两地,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提供双方在不同地方生活,一方有在外租房的证据;提供其他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起诉离婚要证明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
    3、一方发出的分居协议;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