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失踪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
2023-12-30 0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失踪,起诉离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如果对方失踪后,另一方到法院宣告失踪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3个月或者6个月的时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因对方失踪,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作出判决需要的时间如下:如果对方失踪后,另一方到法院宣告失踪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时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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