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反还转账记录,不然就是告我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3-12-30 05: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无其他约定表明为借款,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给对方。一些含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521”“1314”以及生日祝福的红包等),一般也会被认定无条件的赠与。
    当涉及大额转账或赠与价值较大的财物时(如名贵珠宝、车等),认定其为无条件赠与(不可撤销)还是附条件赠与(可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赠与物),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大额赠与往往会被认定为一方以共同生活或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双方分手后,赠与而合同的解除条件成就(实现),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有转账记录,但对方不还钱的,如果转账记录能证明对方有借款事实的,那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在判决生效后,对方必须还钱的,不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转账记录不能证明对方有借款事实的,就不能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只能用道德让对方还钱了,或者可以让对方写借条,然后再去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法律分析:因为恋爱期间的转账从根本来说是出于自愿的,不存在逼迫和欺骗。但在被出轨分手后,想要要回转账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没有法律依据,能要回恋爱期间的转账。恋爱期间的转账都属于自愿行为,法律是没有提供保护的。
    从道德层面来说,他应该还给。但从法律层面来说,他并没有这个义务。所以,若是他执意不愿还钱,不如潇洒放弃。就当自己是认错了人,或者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以后再不会做这种事情,这样也算值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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