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3万3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12-30 08: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欠债不还选择起诉的,前提是要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
    2、没有借据,要提供借款的录音、标注借款的付款凭证,有借款意思表示的聊天记录、短信等
    3、有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主张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欠债起诉,具体金额没有规定,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即只要欠债不还钱,无论金额多少可以起诉,不受数额限制。另外,债权人应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则有可能败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债权债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