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网上申请了一个贷款,下款两万,提现钱没有到我的银行卡里面,让后她们客服说我的资金被冻结了,让我交8千解冻了在给我钱,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还让我交钱,然后就把我信息提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并且让我每个月还得还贷款,我都没有收到钱,这不是骗人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12-30 10: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银行卡一直未到账,强制下款,通知您账号冻结或是账号错误,需要支付保证金解冻,开通会员才能提现等,这是套路贷的基本手段,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刷流水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不需要还款或办理解冻。
    1,申请网贷即相当于和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但是款项没有到达个人指定账户,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打款证明文件,那就相当于对方未履行协议,该协议无效或者你可以申请反诉。
    2,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要持卡人本人与银行进行协调处理,而不是什么打款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他们也没有权限处理该种问题。
  • 不用。网贷机构在下款时,如果因为用户的银行卡状态异常、放款账号出现问题等,导致放款金额被冻结,用户没有收到款项,那么双方之间就没有借贷的关系。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