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前两天跟朋友去吃饭,他们喝酒了第二天人死了,我没有喝酒要负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30 12: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同饮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
    如果同饮者有强迫性劝酒、恶意灌酒等行为,及就餐结束后未能及时将喝酒者安全送回家的,如果出现喝酒者不幸意外死亡的,则共同饮酒人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强迫劝酒的人。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
    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
    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起吃饭喝酒,对于醉酒的人,其他的人具有照顾义务,没有履行好该义务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同时劝酒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履行了照顾义务他人死亡是不具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为:
    1、强迫性酒精劝说,如用“朋友喝得不够”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醉酒且无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
    2、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劝说对方喝酒诱发疾病等;
    3、饮酒者已经丧失或者即将丧失自我控制能力,失去知觉,行为无法控制的,饮酒者不安全送医院或者家中;
    4、酒后驾车不劝阻,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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