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被公安机关以协助调查带走后拘留以强迫交易团伙罪逮捕拘留九个多月至今未归 村民自发联名信证明其跟此案无任何关系 唯一关系是此案主要嫌疑人的亲叔叔 就现在联名签字按手印都已做完 请问联名信开头怎么写 此案 我的家人怎么样才能被释放

其它
2019-06-26 00:4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您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您可以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你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
    谢谢阅读!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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