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因腿疼在下体育课5  6分钟后,老师让他还球,他没还,因为腿疼把球还了会影响下节课上课,孩子没还,老师辱骂孩子,说孩子傻,还说不还球停他课,老师这样做对不对。之后昨天孩子的病假条还有2天就到时间了,医生说让他4  5天的时候可以跑一跑,孩子就跑了操场不到半圈,老师用脚踢了孩子屁股,孩子今天屁股很疼,请问老师的做法对不对。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30 14:02: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当事人孩子体育课上受到伤害的负责主体:一般是由学校负责。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摔伤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