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12年,女方要离婚男方不放手,怎么办?

离婚
2019-06-26 01:49: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判决离婚,二是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所以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即使双方已经分居满2年,那也是法院确定离婚的一个法律依据。公民个人不能处分离婚权。
    离婚后需不需要赔偿,那要看法院的判决书的确定。如果当事人有要求赔偿的诉求,而且要有《婚姻法》中所确定的婚姻赔偿是由,那才赔偿。按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不需要就男方个人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