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30 1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
    1、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与对方协商还款的延期期限;
    3、协商不成或者延期之后仍不归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对方借钱不还的:
    1、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2、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法律分析: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2、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