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费如何免交?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2-30 2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减免政策规定: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物业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企业应当制止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国家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 法律分析

    申请免物业费如下:开发商尚未交房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不具备物价局收费许可的,业主有权申请免缴;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收费不合理的,业主有权对违规费用申请免缴;长期不用属于空置房的,业主有权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或50%申请免缴。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拒绝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费一般自交房次月起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收取时间按照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物业费金额依照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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