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几年前网上认识个男网友,考虑网络上各方面隐患因素吧,所以对方问我要照片和姓名时,我给的都不是我本人,后来接触一段时间,对方跟我表白说喜欢我,追求我,我们谈起了网恋,从来没见过面,但他总是给我发红包或转账讨我欢心,我也给他发过红包和转账,但没有他给我的多,他也送过我几次实物给我快递过来,几年后,他让我还钱给他,说我欠他钱,但从前微信聊天记录都是他自愿给的,也说过他的就是我的,他给我的不会让我还回的,可如今口口声声说我欠他钱要我还,我可以不还吗?如果不还会不会涉嫌诈骗罪或者什么的

网络诈骗
2023-12-30 21:14: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
    【如果是恋爱期间是自愿的赠予关系不能要回,如果是借贷关系,可以视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是可以要回的,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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