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行政拘留史的人可以竞选村干部。遇到这些情况是可以当村干部的,只要是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任何人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是可以竞选村干部的。简单来说,也就是没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是判决后执行还没有完成的,在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居住在本村或者户籍在本村的人都能参加村干部的选举。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是不同的,行政拘留只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所采取的惩戒。采取选举大会所进行选举的,需要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去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国家禁止当公务员的情况是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