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受贿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受贿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指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构成受贿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
占有公共财物的,是
贪污罪。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