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刑事拘留了还能够出来吗?

刑事拘留
2023-12-31 0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后,只要有证据证明没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可以出来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 刑拘后被拘留人在无罪或者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可以出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被刑事拘留可能会留下案底
    具体来说,如果被拘留人是犯罪分子,则会有案底
    但如果无罪释放的人不会有案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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