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不给我注销学籍怎么投诉

2023-12-31 07: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法律依据:《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三十二条 主动申请退学者,由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家长意见),经班主任和所在系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其他情况学生退学处理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退学学生由学院发给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退学学生应在批准退学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其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办者,在确定本人收到退学通知书后,由学院直接注销其学籍。
  • 不能
    1、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
    2、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法律依据:《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籍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院的学籍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
  • 法律分析:个人无法进行学籍的注销,需要学校进行此操作,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如身份证,学籍注销原因等相关资料;然后找到校方相关事务负责部门递交学籍注销所需要的材料并确认手续的完整,由学校向教育部提交学籍注销的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