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咨询一下工伤问题我母亲四月份在工地受伤住院16天医院报告写的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动了手术里边有内固定现在在商量赔偿劳动局让我们自己先和老板商量但老板嫌我们要的多我们提出九万多老板就打太极不说赔多少就说太多了让我们自己在商量说出事了我们也有一定的责任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还说我母亲那个属于小伤当时没必要做手术但我查我母亲那个属于九级工伤

工伤索赔
2023-12-31 07:38: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送往医院治疗。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接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最后协商赔偿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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