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
民事责任。
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了民事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而紧急避险责任分配制度的规定,正是贯彻我国民事公平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