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话,男方家里买的金器要归还嘛?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31 08: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由于“结婚金器”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对于大额的“结婚金器”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金器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虑金器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序、双方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个案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分开来看,先来确定彩礼的性质,因为彩礼具有浓厚的地区特色,各地区对于彩礼的给付时间、给付对象等都是有不同的,相应的彩礼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说将彩礼给付一方父母,不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因为地区不同会直接影响彩礼的归属问题。
    就按照通俗的情况来说明,如果彩礼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且在离婚时已经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下应如何分割财产。女方用彩礼钱买的家电离,因为彩礼是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以个人财产购买家电共同使用的,离婚时可以主张是婚前财产的转换,依然归女方所有。
    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示您:实践中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显示是以彩礼的钱支付购买的家电,如若已经与个人的婚前财产发生混同的,很难说明是彩礼转换为家电的,那就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婚前或者婚后的一般赠与,男方交付了,就属于女方的财产,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彩礼进行赠与的,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的,也不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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