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内出轨,下次再出轨就净身出户,孩子归我,每月他拿不低于5千的生活费,这样的保证书具备法律效益吗?

2019-06-26 07:1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夫妻保证书对于财产的约定有法律效力:保证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但对于子女抚养的内容,因涉及到人身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但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婚姻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签保证书不自愿 个人财产不能分
    如果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于结婚或维持婚姻状况等压力才签订保证书,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虽然法院对个人婚前财产分割不予以支持,但对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还是支持的。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夫妻在离婚时对夫妻财产分割,存在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还可以有权要求法院对其予以惩罚,即赔偿。
    2、保证书将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作为保证内容,是属于无效部分。
    因为抚养权的归属涉及人身关系,而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内容。因而,虽然放弃抚养权的约定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因合同法仅调整财产关系,而不涉及抚养权这种人身关系的内容,因而不适用合同法的约束与规制。
    此外这对小孩的权利也可能造成侵害,因而此部分内容属无效部分。
    (三)定性分析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当然,若签订此类保证书时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的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
    《出轨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答案是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出轨保证书》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性质的文书,当其满足了合同生效的三个要件时,该文件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换句话说,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出轨保证书》是有效的。但是,您还需要注意,在《出轨保证书》中夫妻双方是不能对人身性质的权利加以规定的。
  • 婚内出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 :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并未将通奸列入,也就是无过错方针对通奸行为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说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考虑,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 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同居的法律后果 : 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说,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外,还存在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的可能性。
    3、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则构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的,同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构成重婚罪,除需要依据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外,在民事上,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 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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