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押金单丢了,房东拒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3-12-31 09: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押金条丢了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1、如果押金条丢失,不会改变已押押金的事实,在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时,只需出具声明或证明原押金单作废即可;
    2、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受过押金,而当事人又无法提供押金条的,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付过押金,那么当事人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不能要求退还押金;
    1、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押金条丢失,出租人不退还押金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押金的,合同书就是一份有力的证据。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 押金不退可以报警,租户可以向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租房合同、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至辖区人民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其押金。
    1、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
    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2、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3、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押金不退可以报警,租户可以向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租房合同、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至辖区人民法院,请求房东返还其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