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前妻经常发短信辱骂威胁我,我能报警吗?我朋友和她前妻是离婚不离家那种,他一不回家她前妻就发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对我人身攻击!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12-31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中的一方被另一方恐吓威胁,受恐吓威胁的一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另外,如果对方威胁恐吓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话,可以直接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离婚期间遭遇男方威胁的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之后,当事人住所地的派出所有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安全。男方威胁恐吓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离婚后男方威胁女方的情况下,女方可以直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也可以和对方诚恳的详谈达成和解,当女方有现实危险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