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房租赁没到期,要拆迁,房东能强行摧般吗?

我需要什么赔偿?

2019-06-26 07:50: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
    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
    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拆迁公司应当与房东及你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拆迁条列,拆迁租赁房屋,房东与你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房东对你进行安置的,拆迁公司对房东给予补偿。如果房东与你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公司应当对房东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即你承租,房东应当与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拆迁公司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房东或者你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公司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国家征收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3、拆迁费用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4、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5、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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