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的,女方一般不会得到赔偿。法律规定,只有丈夫在婚内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才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索要
离婚损害赔偿。
否则男方无需因为和女方离婚的行为而给予女方赔偿,另外法律还规定,男方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女方怀孕时与其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