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法律知识,??第一,假期工在不知道任何店里的罚钱条文时,也没人告诉,在辞退的最后一天告知罚款100,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且饭店经理还扬言说老板今天才告诉她罚钱的,事情也发生好几天才说,理由是没工夫管我,所以在最后一天才告诉我第二,被辞退的假期工干了(12天),老板是否应立刻结工资,不应该等正常长期工开工资的时间来对待吧?我是不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我该怎么做,谢谢帮我解答一下

2019-06-26 08:07: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4、未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或者折现。

  • 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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