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转有期限限制,该期限一般可参照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期限。即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执行,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
因此执行回转也可由法院依法在该期限内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