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被拆迁应该如何谈

拆迁补偿
2023-12-31 1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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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子的状况,出示房子和附属品的分析资产报告;
    2、被拆迁家庭所有人员的社会背景,工作人员入场后,每家每户的上门进行谈判,宣传关于被拆迁地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谈判之后传送一张遵循政策编制的拆迁赔偿方案。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法律分析: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有照房和无照房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补偿时将对产权人补偿,也就是你一定要确保产权证上时你的名字,现在很多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有几种情况,一是就地安置,就是在所拆房屋地点安置,采取拆一还一政策,就是会在原地分给你一套房子,超出的面积按照成本价补差价二是异地安置,也就是在你被拆迁房以外的区域进行安置三是货币安置,就是按照当地补偿政策,每平米给与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法律分析: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发生纠纷后,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把事实和理由摆出来,达成和解协议。司法起诉,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运用法律手段得到保护相当于保护国家的强制力,维权会更加彻底、更加安全。
    被拆迁户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委托律师维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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