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谅解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刑事辩护
2023-12-31 1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谅解后一般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四条,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 刑事谅解后一般不能告民事,出于违反平等、自愿原则获得的谅解除外。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一般不能再就民事部分提起附带诉讼,被害人不是出于自愿的除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刑事案件先进行民事诉讼是不可以的。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民事案件是因为刑事案件引起的,如伤害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