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上漏水至我家楼板,如果上法庭,他们会败诉,输的那方需要承担什么费用,赢的那方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业主维权
2023-12-31 15: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败诉的一方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法律分析:诉讼费、保全费等一般由被告承担,具体数额由法院决定。败诉方应承担的费用主要有被判决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证人等误工补贴费,以及申请执行费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