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办廉租房须要什么手续

房屋租赁
2023-12-31 15: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廉租房需要的手续有: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 廉租房需要的手续是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结婚证、低保证等其他所需要的证明,然后由住房部和民政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的最后就可以分配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廉租房的申办手续是: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