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租我家的房子一年8500押金500现在都住一个多月了就给了3000我让他搬走还退押金吗还有剩余的房租

房屋租赁
2023-12-31 15:3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期间,因押金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押金事宜,没有房屋财产的损失的话,那么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建议可以进行必要的协商,跟房主说明退换押金的必要性,这是维权的第一步。
    协商如果没有结果的话,那么你开始草拟一份诉状,用4k纸张即可。诉状写明具体的情况,然后交给房屋所在区域的法院,这样法院就会受理你的押金问题,进入诉讼阶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能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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