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事假累计不能超过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31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不能超过20天。
    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超过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算。国家对如何休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可以休假几天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
    一般员工请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三天,因为请假时间长没有人代替位置,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一天请假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根据各公司的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 法律分析: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