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一直不支付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子女抚养
2023-12-31 18: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抚养费不给的处理方法: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拒不支付扶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起诉或者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若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的,对方也应当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女方不拿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下达判决书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