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降奖金比例,降了4/5,合理合法吗?

讨薪
2023-12-31 18: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据我所知单位是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或者劳动者不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及工资报酬。
    劳动者不同意调整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奖金的性质是对积极工作的员工和做出贡献的员工的一种工资外的褒奖手段。员工如果给公司造经济损失,按理应该视情节和损失大小,对员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公司正常发放工资并辞退员工,属于企业正常用工制度合理范畴,不发放奖金属正常管理范围。
    员工无理由继续要求发放奖金。解决办法就是明确告诉员工不发放奖金理由并告知,员工不服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起诉,企业正常应对就是,告诉辞退员工,如果他非要求发放奖金,那么企业先要求该员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然,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所说的经济损失还不到500元或不完全是该员工原因造成的不大的损失,仅仅只是因为违反厂规、威胁领导,那就要分别看待。违反厂规有什么处罚规定、威胁领导具体什么情况,在核发奖金期间员工工作是否达标等。
  • 法律分析: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福利,不是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奖金,且约定奖金根据单位的盈利状况来定,那么单位取消奖金是不违法也不违约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奖金,且奖金有非零的下限,比如每月奖金根据劳动者绩效考核给予200至500元不等,那么单位必须支付至少200元的奖金,取消是属于违约,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这个要根据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员工手册来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