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我四万六,总是不还钱。我想通过法律拿回来,流水转账都有,没有收据也没有欠条。请问该怎么办呢?

2019-06-26 09:2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 不管能不能找到债务人,法院都会受理此案,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

    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即使找不到被告,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你们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虽然打的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一般处理此类案件,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依法调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并依法予以执行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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