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7000块钱。借6500带利息。现在7000。一直不还。不知道身份信息。但是知道名字和现住址。我找律师。直接请

债务追讨
2023-12-31 19: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欠债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有欠条、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并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再以债权人的身份写一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法律分析:首先要有欠条 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然后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或则本人的在当地的居住信息,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就是借据上的出借人 也就是法律上的债权人,然后写一份起诉状,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 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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