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有一个一岁孩子,婚后由男方父母出首付款,按揭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名字是夫妻两人,贷款是女方的公积金贷款,她是主债人,算共同财产吗,各占比多少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31 1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房子首付由父母付,产权登记是子女名字的话,一般情况是房子归子女,因为后面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如果婚后购房,房子一般归夫妻双方。若当事人与出资者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这部分投资应确认为贷款,按夫妻两人债务或个人债务处理。
    如果婚后两人感情分裂,要求分割房产,应该按照产权登记来判定房子归属权。因为父母未付全房子的全额,所以房子不归父母所有,所以无权将房子赠与子女名下。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归双方父母所有。
    如果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则平分房子。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过错方分少点或不分,具体分配比例由夫妻双方协调,协调不成功则由人民法院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婚后父母给的钱,一般而言算共同财产。目前只有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的,房子如果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就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该房的个人财产,除此以外,父母购房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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