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21年4月28号登记,5月2号结婚的,我们俩没有感情基础,结后都各自上班没生活在一起,过年过节回家,女方一直不愿意让我碰她,慢慢的我俩也经常吵架,22年10月份我俩才有的夫妻生活也就两三次,现在结婚两年半了,我俩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我把他撵走了,准备起诉离婚,彩礼能退回吗。

彩礼
2023-12-31 19: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纠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没有结婚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但是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一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在离婚后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1、夫妻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然后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具体情况应当以以下情况来进行分析:
    1、双方共同生活不满一年,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经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男方因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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