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企职工,集团公司某个分厂科级部门自己制定的岗位竞争上岗方案,没有加盖公司以及分厂公章,26人岗位减到21人要求全员参加竞岗,规定竞岗未上岗人员报名参加集团公司发布的职工共享用工岗位(需要签订三方用工协议),竞岗不成功、不报名共享岗位人员岗效工资执行公司待岗工资1980元(要求原岗位待岗并正常上班出勤)。。但是公司共享岗位规定又要求职工自己写自愿申请书。。。1:我能不写申请拒绝去共享岗位吗?2:待岗需要我同意吗。3:如果被待岗发即便生活费,我可以举报领导监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补发工资吗?

讨薪
2023-12-31 2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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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