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摔倒算工伤。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的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了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
1、员工发生伤事故后,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
合同,或事实
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5、员工或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6、有关旁证材料;
7、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