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上法院前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对此次事故各自应负的责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为对方所付的医疗费等单据,如果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还要收集自己因伤受的损失以及车、财物的损失,以利法庭进行抵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