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男方首付买房,贷款没给完,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4-01-01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没结婚之前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1、没结婚之前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名字。婚前一个人贷款买房房产证是否写两个人名字有双方自行决定,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则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写一方的名字,则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前贷款买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可以。
    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
    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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