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独立办一个户口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成年,并且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才可以进行户口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可以凭以下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
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
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保障性住房购置证明;
(四)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五)宅基地使用证。
办理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
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
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
合同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