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1 10: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拿着离婚协议书能直接过户吗
    1、有离婚协议一方不能直接办房产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不属于民事判决、裁定,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当事人申请登记,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有关文件;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
    5、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
    6、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过户要首先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协议离婚的,应当这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夫妻双方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
    2、登记机构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