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欠着一个朋友的钱,因很长时间没有偿还,已经被起诉,当时欠钱金额是7800元,已经还了3000元,现在无力偿还,法院开庭当日,败诉后我需要缴纳多少败诉费用?

2019-06-26 10:3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4条、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撤销权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75条、债权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5年后,该权利消灭。综上所述,你作为债权人,对方为债务人。
    如果对方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其财产,那么应当是该种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害。你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对方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给你的利益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你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你的债权为限。因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但是,要注意的是首先是搜集证据,其次是不能超过撤销权行使的诉讼时效
  • 讨薪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欠钱无力偿还被起诉了,和对方积极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让对方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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